什么是等保_等保簡介_等級保護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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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是國家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基本策略、基本方法。開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是保護信息化發展、維護信息安全的根本保障,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國家意志的體現。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包括定級、備案、安全建設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級測評、信息安全檢查五個階段。信息系統建設完成后,運營、使用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應當選擇符合國家要求的測評機構,依據《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等技術標準,定期對信息系統安全等級狀況開展等級測評。
審批必知
合法合規:履行國家《網絡安全法》法律義務、滿足行業監管機構在信息安全領域的合規要求,開展等級保護建設工作可以有效規避組織所面臨的信息安全法律及合規風險。
提高效率:以等級保護為標準開展安全建設,讓安全建設更加體系化,可以從物理、網絡、主機、應用和數據多個方面成體系的進行安全建設,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實現體系化的建設提高安全運維效率的成果。
發展歷程
● 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147號令):第一次提出“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概念。
● 1999年《計算機信息系統 安全等級保護劃分準則》(GB17859):國家發布關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劃分準則強制性標準。
● 2007年《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公通字[2007]43號):公安部發布管理辦法,旨在加快推進、規范管理等級保護建設工作。
法律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絡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